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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物文学 >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 > 第十八章 永恒黄金,第一打手!
 
  爱马百货的店面不大,但是货物齐全,小到补充真元的灵丹,大到法器,琳琅满目,甚至还有一件法宝镇店。

  不过陆安之根本没挑,而是直接选了两双合适的神行步履。

  “你确定?”

  看着陆安之试穿靴子,白月蘅无奈的捏了捏眉心:“索八、清五、崴脚履,合称屌丝三宝,这鞋子不值钱的,你换一个呗?”

  “怎么没感觉身体变轻呀?”

  陆安之穿上这双兽皮靴子后,蹦了几下,发现没有身轻如燕的感觉。

  “你当它是法宝呀,拿起来便能用?这只是最便宜的灵装,你需要往鞋子中注入真元,它上面镌刻的神风法阵才会激活,才能起到加速的效果。”

  白月蘅科普。

  “原来如此!”

  陆安之恍然大悟,然后收好自己的布鞋,转身离开:“老板娘,下次再见!”

  “诶?你真的不换?”

  白月蘅不好意思了,自己这便宜占大了,她赶紧拿了一件索灵法衣,又拽了一条清醒束带,正好凑了一个新手三件套,去追陆安之。

  “老板娘,快回去吧,尽量把人偶娃娃卖的贵一些,那样我下次来便有灵砂消费了!”

  陆安之挥了挥手。

  “哎!”

  白月蘅叹气,这少年太有骨气了,不吃嗟来之食!

  不过我欣赏!

  ……

  陆安之到了长乐坊外,从兽栏取了千翼飞鹤,开始返程,顺便反思这次的售卖之旅,有什么得失!

  “我应该给人偶娃娃设计几套制服,满足各种顾客的不同口味,毕竟佛靠金装,人靠衣装,就这么定了,先来套JK制服!”

  陆安之一路风驰电掣,回到家,便急不可待的钻进了上古彩陶中,准备做一个战斗傀儡。

  仙王百科上记载的第三个机缘,珍稀度甲等,而且危险度很高,所以陆安之不敢贸然去取,先做一个傀儡傍身,可以提高生存率。

  “你为什么不用我前任主人留下的战斗傀儡?”

  得知陆安之的意图后,古神不解:“那尊傀儡虽然残破了,但它的品级,依然是永恒黄金。”

  陆安之顿时无奈了:“你也没告诉我呀?”

  “好吧,我的锅!”

  古神呵呵,主要是陆安之的表现太好,通过试炼后,便开始紧锣密鼓的学习傀儡术,两个人根本没有进行过深度交流。

  “傀儡在哪儿?”

  陆安之迫不及待的想看。

  他已经知道了傀儡也是分等级,分别为倔强青铜,秩序白银,永恒黄金,荣耀钻石,以及最强王者。

  每一个级别,又分为上、中、下三品。

  而划分依据,则是根据战斗力强弱,毕竟傀儡最初被制造出来,便是为了战争厮杀。

  黄金级傀儡,是很强大的,哪怕破损了,只要傀儡师的操作技术足够好,也可以越阶击杀更高境界的对手。

  咔拉!

  一块地板打开了,露出了一个地下室,陆安之踩着漫长的台阶走了下去。

  与产出原始黏土的那个地下工坊不同,这里完全就是个机库,很大,很高,给人一种空旷之感。

  下了台阶,便是一条长达百米的笔直大道,闪烁着红色的光芒,就像晚上的机场跑道。

  在大道两侧,则是一个个并排的机库,不过大部分都空着。

  “我前主人陨落的时候,经历过数场大战,几乎所有的傀儡都爆掉了,只剩下一具还没来得及用。”

  听着古神的介绍,陆安之四下游览,最后停在了一座机库前。

  在里面,矗立着一尊二米半高的小巨人,它全身的皮肤是紫色,有着竖状的条纹,看上去树木的纤维层。

  它是个大光头,没有胡须,身上穿着覆盖度不是很高的战甲,左手戴着一只黄金色的手套,布满了锈迹和污痕,不过上面有一颗绿宝石,熠熠生辉。

  它的武器,是一柄背在身后的战刃,不过看上去更像一块厚重的铁板,看着分量就不轻。

  陆安之估摸着这玩意不用开刃,可以直接当铁棍使,就算是钢筋铁骨挨一下子也受不了。

  “感觉如何?”

  古神对这尊傀儡不太熟悉,因为前主人很少使用它。

  “看这外形,是物理系英雄吧?”

  陆安之凝神静气,几秒后,它的眉心窜出了一缕金色的气息,注入了这尊傀儡的眉心。

  这是元神操控。

  咔!咔!咔!

  傀儡的身体,发出了声响,它动了起来,左右摆头,活动颈椎,然后又出拳,测试力道!

  “物理系英雄是什么鬼?”

  古神不懂。

  “就是近战傀儡!”

  陆安之科普:“它有什么特长?”

  “这具傀儡是主人捡到的,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天材地宝制作,反正它的皮肤,炼气大圆满的修士,全力一击才能破防。”

  古神知道的也不多。

  “哇,这个厉害!”

  陆安之很满意,至少作为新手傀儡,很好用。

  “诶?你居然不嫌弃它?”

  古神意外。

  “为什么要嫌弃?”

  陆安之愕然,这明显是极好的肉盾。

  “因为它只能肉搏,无法释放法术攻击呀!”

  古神回答的理所当然。

  因为在修真界,斗法才是高大上,好看又华丽,而肉搏,既野蛮又粗俗,犹如未开化的野人行径,被人所鄙视。

  毕竟法术强不强,多不多,看修士的修行资质,而肉搏这种糙活儿,有手有脚就能干,因此毫无技术含量。

  这也是彩子前主人不用这尊傀儡的原因。

  “我就喜欢一刀砍爆敌人的狗头!”

  陆安之操纵着傀儡,拔刀斩杀,奔跑跳跃,整个动作,非常丝滑,流畅!

  越是高等的傀儡,操作起来,不仅顺手,而且会减少元神损耗,这就意味着傀儡师可以战斗更长的时间。

  陆安之估算了一下,以他现在的元神强度,可以操作着这尊傀儡战斗一刻钟。

  “很好,以后就叫你灭霸了!”

  既然变成自己的东西了,那理所当然要起个名字。

  陆安之尽管不像妹妹那么慎重,但是行事风格也属于谨慎型,他没有贸然出击,而是一边继续观想白泽异兽图,修炼元神,一边熟练灭霸的操作,直到足足在史前石屋里待了三个月后,他才骑上千翼飞鹤,正式向黑驼山乱葬岗进发。

  仙王百科上记载的第三道机缘,也是最好的一个,便在这里。

  如果拿到它,陆安之的入门考核,可以说稳了五成。

  ……

  陆安之在彩陶石屋中待了好几个月,可现实中,也就过去了半天。

  爱马百货店里,没有客人,白月蘅正好乐得清静,她双臂交叠,整个人爬在梨花木桌上,看着眼前的八音盒,缓缓地转动。

  清雅悠扬的音乐,宛若泉水般,在空气中缓缓流淌。

  滋溜!

  老板娘喝了一口茶水,享受这份安宁,直到一个十七、八岁的青年登门而入。

  “老板娘,此物为何?”

  青年盯着木桌上的八音盒,他路过这家百货店的时候,听到了这首动人的曲子,便情不自禁的走了进来。

  “八音盒!”

  老板娘打量这个青年。

  嚯!

  一只修二代。

  这青年穿着一身磐龙法衣,足蹬龟灵长靴,身背一把造型古朴的飞剑,腰带上的玉佩,不怎么显眼,但以老板娘的经验来看,这定然是一件法宝。

  青年全身的灵装加起来,价值近百万灵砂,所以他不仅是修二代,还出身豪门,家境优渥。

  “欢迎光临!”

  白月蘅笑脸相迎。

  这种人,老板娘一般称呼他们为肥羊……呃……是豪客,要悉心招待,毕竟说不定一笔买卖做成,就够吃一个月了。

  “哦!”

  魏笑天看了老板娘一眼,瞳孔瞬间瞪大到了极限。

  这……

  这也太大了吧?

  走路会不会碍事呀?

  “贵客有什么需要的?”

  老板娘对于青年这种模样,已经见怪不怪了。

  “呃!”

  魏笑天脸一红,有些尴尬,又偷瞄了一眼老板娘的大木瓜后,移开了视线,看向八音盒:“此物我买了,多少钱?”

  “不卖!”

  老板娘拒绝。

  “我出一千灵砂!”

  魏笑天没在意,直接报了一个让人不想拒绝的大价,他出身大宗门,见过世面,这玩意类似于留音石,可以记录声音后放出,不值多少钱。

  他要买,纯粹是因为喜欢那首没听过的曲子!

  太打动人了!

  让魏笑天想起了故乡的稻花田,想起了那个眉毛弯弯的小丫鬟!

  “……”

  老板娘愣住了,现在的修二代,都不把钱当钱了吗?

  这出手也太阔绰了吧?

  白月痕望向了魏笑天的胸口,那里有一个羽毛飘落的徽标。

  “你是羽化宫的修士?”

  老板娘知道,这个‘飘落羽毛’是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羽化宫的宗门标志。

  “千年一觉登仙梦,泪湿身后几多恨!”

  魏笑天骄傲的报上了本宗的定场诗:“老板娘,魏笑天这厢有礼了!”

  像这些大宗门的弟子,出门在外,很喜欢报出定场诗,因为但凡屑小奸商之辈听到后,便会衡量一下,如果坑他们被发现后,付出的代价值不值!

  说直白点,大宗门的人,等闲之人惹不起。

  白月蘅立刻正了脸色,也报上了自己的诗号:“若有诗书藏于心,岁月从不败美人!”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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